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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6-11 16:04

 加强行政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执法监督

这个话题是现在各行政机关的热门话题,我们在此讨论,不仅仅限于理论上探讨,而且要深入实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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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9-06-11 16:07

 回 楼主(tigercn) 的帖子加强行政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执法监督

抓个体素质提升 促整体执法水平 工商余姚分局着力“四点”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法制员在基层法制监督中的作用,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扭转法制员职责虚化现象,工商余姚分局针对目前法制员队伍建设中的存在问题,从前期调研、建章立制、业务培训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着手,积极打造一支精良的法制员队伍。

   一、   以前期调研为切入点,找准法制员队伍存在问题。

   为使法制员队伍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局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查找法制员队伍建设中的存在问题。一是召集各所分管所长和法制员召开座谈会,调查基层法制员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法制员选配机制不健全、指导监督力量不充足、考核评价机制不合理等原因,及时解决法制员由内勤兼职所导致的业务知识薄弱、核审权威不够、监督职责虚化、监督流于形式等弊端;二是组织法规科干部分别到慈溪、鄞州分局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分局在法制员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三是在调研基础上拟定优化法制员队伍结构、下放案件核审权限、加强考核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方案,并就改革方案征求基层所和经检队的意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法制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为法制员队伍建设打下牢固的群众基础。

   二、以建章立制为立足点,保障法制员队伍建设力度。

   为保障法制员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执行效力,该局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了法制员队伍建设中的人员、权限、考核等要素。一是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制员制度的通知》,提高了法制员的任职条件,规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执法资格证等条件的人员才能担任法制员;同时扩大了法制员的工作职责范围,规定法制员负责核审所办案件和所办局名义案件,对局、所两级案件核审后直至罚没财物收缴处理等环节加强监督,积极参加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复议、诉讼,为所属办案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等各项职责;并明确了在办案机构实行A、B岗法制员交叉核审案件制度,解决了法制员由办案人员兼职产生的 “办审不分”的问题。经过认真推荐和严格审查,该局目前确定了25名法制员(10个工商所各2名交叉互审,经检队5名交叉互审),其中有办案能手、分管所长以及办案主力队员,大大优化了法制员队伍结构。二是通过了《关于下放案件核审权和处罚权的实施意见》,将罚没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案件委托办案机构以分局名义办理,分局案审委员会讨论的标准也从3万元以上提高到5万元以上,加快案件流转速度,提高办案效率。三是通过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检查考核办法》,根据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规程,细化了案件质量核审评分标准,强化了案件质量检查监督措施,确保案件核审权和审批权下放后案件质量不滑坡。四是建立了案件网上点评制度,不定期地在分局事务系统交流平台上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供各法制员学习交流和对照借鉴,起到了警示和促进作用。目前已有7个典型案件在网上进行交流,均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以业务培训为侧重点,提升法制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专家授课。分别邀请余姚法院行政庭和余姚法制办干部就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的注意事项、行政诉讼的应对之策和行政复议的预防及应对进行了详细指导;二是案例讲解。由分局法规科核审员按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规程》的要求,结合平常案件中的常见错误和认识误区,就办案程序、证据运用、事实表述、定性分析、强制措施实施运用、救济权告知、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额的计算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三是实战演练。选取两个典型案件让参加培训的法制员进行各自核审,并做总结点评。通过系统培训,法制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核审业务知识要点,有力地提升了法制监督技能。

   四、以绩效考核为生长点,激发法制员队伍生命活力。

   为使法制员建设卓有成效,分局按照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法制员考核和评价机制。一是将法制员的绩效考核纳入分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并作为对工商所年度法制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实施“一季一考一公布”机制,即每个季度采用法规科抽查或各办案机构法制员交叉互查的方式,对法制员核审的案件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在网上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评定;三是推行“优秀法制员”评选机制,即结合案件核审质量、案例分析和法律论文撰写、普法宣传培训、法律咨询建议及配合上级工作等方面情况,在年终开展优秀法制员评审,并对优秀法制员与办案能手、注册能手等业务能手同等对待,激发了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竞争力;四是建立法制员淘汰机制,每两年对法制员工作绩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对不能胜任法制员工作的人员,建议其所属办案机构另行推荐更换,使法制员时刻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余姚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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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9-06-11 16:09
日前,泉州市工商局出台了《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所法制员管理规定》,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的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任职条件。通过规定法制员必须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或曾经从事工商执法工作满五年,或者具有法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以上学历且从事或曾经从事工商执法工作满三年,着力提高法制员队伍整体素质,并尝试通过考试上岗选拔法制员。二是规范工作职责。通过规定法制员的九大工作职责,工作中应遵循的“依法、独立、中立”三大原则,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权利义务,保障其正确履行职责。三是规范考核机制。规范法制员考核标准及程序,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制人员年度工作科学评价体系,强调考核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等五种情形应当予以免职。四是规范培训机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保障法制员学习机会和学习时间,及时更新知识,不断促进法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全市系统法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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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9-06-11 16:10

 宿迁工商局:浅析如何加强行政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

法制员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控制闸和安全阀。当前,为了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绝大多数的行政机关都根据自身的实际配备了专门的法制部门,建立了专、兼职的法制员队伍。但由于各部门法制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法制员在各部门依法行政整体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大相径庭。江苏省宿迁工商局近年来通过精心选拔、科学培训、严格考核,不断地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促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在各项客观条件相对困难的情况下,连续获得了“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市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以及“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本文试从宿迁工商局建设和管理法制员队伍的成功经验入手,对行政机关应如何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问题进行分析,为行政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思想重视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的前提。
    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行政最终要由具体的执法者去实践,所以行政执法者首先要具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素质。但从目前我国大多数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来看,想在短时期内使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达到依法行政的素质要求是不现实的。真正可行的做法是从单位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中遴选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人员作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行者和指导者,再辅以相应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这部分人在依法行政方面的表率和控制作用,进而实现全单位的依法行政。这一部分人其实就是法制员。因此,在当前,法制员队伍的建设水平直接代表了一个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是否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工作,也直接关系着一个单位依法行政整体工作的成败。宿迁工商局历来十分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宿迁地处苏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列全省最末,依法行政的压力全省最大,这种客观情况使得宿迁工商更加注重法制员队伍的建设,许多问题都是一把手亲自过问,局党组集体研究,在全系统形成了尊重法制员、争当法制员的良好氛围,法制员队伍建设也因此得以顺利推进。
    二、严格选拔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的基础。
    法制员队伍是由一个个法制员组成的集体,只有每一个法制员都是优秀的,整个法制员队伍才是优秀的。因此每一个法制员的素质都关系着整个法制员队伍的建设。法制员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岗位,责任重大,要求更高,所以要严格选拔标准,应确保每一位法制员都不仅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还要有超常的工作责任心。宿迁工商局在全系统总体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坚持挑选法制人员必须达到具有法律大专以上的学历文凭,具有善于钻研、积极思考的学习品质等较高的条件,并在实际工作中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每年全省工商系统的“红盾杯”法律知识竞赛是宿迁工商局选拔和锻炼法制员的重要机会。几年来,宿迁工商局每年都运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开展“红盾杯”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这项工作主要就由市三级法制员负责。由于“红盾杯”法律知识竞赛内容不仅有工商专业法律知识,而且涵盖了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础法律知识,法制员在培训、学习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综合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充分的考验和展现,以此为选拔标准是十分准确的。这种高标准、严要求的法制员选拔制度给法制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最可靠的、基础的人力资源保障。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博士生都进入了行政机关,这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整体工作,尤其是法制员队伍建设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我们要有意识地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考察,使他们尽快地充实到法制员队伍中来,成为法制员队伍中新鲜血液、活跃的细胞。
    三、制度推动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的关键。
    在法治时代,制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虽然法制员个人的素质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基础,法制员个人的主观努力更是法制员队伍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因素。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科学的制度保障,这一切都将化为空谈,不能长久。因此必须就法制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考核等制定制度,使法制员队伍建设不因领导人的更换或其他原因而停滞或倒退。宿迁工商局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方案》、《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一系列旨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依法行政制度框架。其中针对法制员队伍建设专门出台两个文件,从基本要求、业务进修、案件核审、督查互查、执法指导、奖惩办法等方面对法制员队伍管理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比如要求“县级局法制科法制员配备不得少于2人”、“市局法制处对县级法制员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法制科对基层法制员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市局法制科每年组织基层法制员进行1次案件监督互查评比”等。这些制度化的安排,使得法制员队伍建设逐渐走入自我良性发展的正确轨道。
    四、严格奖惩是法制员队伍建设的保障。
    人人都有不遵守制度的冲动,即便是受到公认的好制度。法制员队伍管理制度也当然也是如此,即便是法制员自身都有很高的法律素养。因此加强法制员对法制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相应的奖惩是十分必要的,是法制员管理制度执行的后盾。宿迁工商局考核法制员是在《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基础上进行的,并且注重“实绩考核”、“结果考核”,强调考核的操作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比如规定:法制员“参加法规或业务竞赛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等可以获得规定的奖励,法制员“一年内核审案件出错3次以上”或“核审案件被复议撤销或败诉”等要受到相应处分,包括取消法制员资格。另外,为了不让这些奖惩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削弱和发生变异,确保其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用,宿迁工商局在执行这些奖惩措施方面一直是及时、果断和适当的。
    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而依法行政无疑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说过:人是最活跃的社会因素,是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要素。抓好法制员队伍建设就是抓住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要害,就让我们从这一步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依法治国的坚定目标。
    宿迁工商局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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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06-11 16:11
工商开发区分局推行“五规范”加强基层法制员管理




一是规范任职条件。规定法制员必须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或曾经从事工商执法工作满三年,并通过申报、审查、考试程序产生,着力提高法制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规范任免权限。规定法制员统一由分局任免,行政上隶属工商所,业务上接受分局法制科领导,保证了法制员执法监督的独立性。



三是规范工作职权。在明确规定法制员“六项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权利义务,赋予法制员审查建议权、执法监督权、过错认定权“三项职权”,使基层法制员的权、责、职得到了明确,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保障其正确履行职责。



四是规范考核机制。规范法制员考核标准及程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制员绩效评价及奖惩激励体系,建立了法制员评价的个人档案,强调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并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予以撤换。



五是规范培训机制。确立了法制员例会制度,确保每季度组织一次例会,进行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保障法制员学习机会和学习时间,及时更新知识,不断促进法制员业务水平的提高。